近日,由县人大代表监督的一起涉抚养费案件由全椒法院圆满执结,成功化解了双方恩怨。
2014年,何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女由何某抚养,李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2016年至今,李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何某即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何、李两家因为离婚的事矛盾较大,李某又对何某的相关费用发票表示质疑,故而不愿给付费用。
执行法官邀请人大代表前往石沛村共同对李某做思想工作,从其对女儿的感情为突破口,从亲情和法律两方面感化被执行人。
经过反复的劝解和说理教育,被执行人当天上午即缴纳12000元抚养费,并表示今后每年会主动给付女儿的抚养费,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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