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审现场,一对父母只是争着分割财产逃避债务,都不要刚满两周岁的可爱儿子。这是凤阳县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 小吴是一名语文老师,小伟是一名数学老师,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喜结连理,很快一个大胖小子呱呱坠地。不料,婚后因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感情逐渐淡化,最终小吴来院起诉与小伟要求离婚。 法庭上,小吴认为以后带着孩子很难改嫁,不能有自己的生活,坚决不要孩子。小伟认为自己一个大男人照顾不好这么小的孩子,父母身体不好也不方便带孩子,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应由其母亲照顾。法官也颇为惊讶,这么多年的庭审经验中,还没有遇到过这么高学历且都是人民教师的父母竟然都不要孩子。以前的庭审中,很多父母愿意净身出户,抚养费自理,以博取法官同情,夺得抚养权。 考虑到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前后组织过多次调解,对孩子父母释明法律,进行说服教育。最终,法院准许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依法判决婚生子由男方带领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