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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滁州一中学教师在出租屋内为34名学生补课被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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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安徽省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日前通报4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相关人员受到处分。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期间,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中学教师张前龙上报64本杂志,其中60本杂志中有其论文61篇。经查,其发表的61篇论文中,有48篇论文发表的杂志为假杂志。张前龙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5年内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追缴学校给予其发表论文奖金1.3万元。

  今年1月,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光彩小学三(1)班班主任刘晓培发现本班学生马某作业没有按要求补做,遂用教学用具敲打马某的手,马某本能用手抱头,造成教具敲到其头部,额头起包并出现淤血。刘晓培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月,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教师黄家虎每天下午放学后,在县城某小区为20余名学生集中辅导,并收取费用。黄家虎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月,滁州市教育局突击检查时发现,滁州十中教师宋传宝(现已交流到滁州六中)在出租屋内为34名学生补课,之前已补课2次,计划第4次补课后收取费用。宋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其2017年度文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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