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发布了2017年1月干部任免动态,具体内容如下:
亳州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王玉玺同志当选为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永红(女)、马昭华、解杰昂、巩中、哈薇(女)同志当选为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延安同志当选为亳州市政府市长,刘辉、李军、赫璞峰、邹桂武、侯化、曹振萍(女)同志当选为亳州市政府副市长;
汤涌同志当选为亳州市政协主席,张俊民、马露(女)、龚艳玲(女)、张国芳、陈显锋、沈振清、宋峰、李长春同志当选为亳州市政协副主席;
王晓东同志当选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耿标同志当选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宣城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韩军同志当选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业峰、张玉峰、徐德美(女)、张光勇、张千水同志当选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冬云同志当选为宣城市政府市长,汪谦慎、黄敏(女)、张黎勇、田扬畅、牛传勇、郭金友同志当选为宣城市政府副市长;
丁绍东同志当选为宣城市政协主席,沈伟、周明鸣、宦朝东、程观远、彭少鸣、唐佑文、夏雪琦(女)、杨林秀(女)同志当选为宣城市政协副主席;
钱明树同志当选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边疆同志当选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明同志任淮北市政府副市长; 沈光继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淮北市委常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保成同志任淮北市政协副主席;
史翔同志任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军同志任宿州市政府市长; 张曙光同志不再担任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阮永兴同志任阜阳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政协机关纪律检查组组长、省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汤春和同志的阜阳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红同志任阜阳市政府副市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陈儒江同志任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汤传信、李安林同志任淮南市政府副市长; 成祖德同志任安徽建筑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免去其淮南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图强同志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跃同志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免去杨甫祥同志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副厅级待遇);
王琦同志任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夏伦平同志任六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厅级); 免去刘德新同志的六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章正同志任马鞍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厅级); 倪志品同志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李敬明同志任铜陵市政协副主席;
王贵杰同志任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士平同志任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免去史孺牛同志的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石兴江同志任池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厅级); 免去朱鸿同志的池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黄杰同志任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三九同志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金涛同志任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张岳峰同志任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委委员职务; 张永同志任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委委员,免去其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宛晓春同志任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安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樊勇同志任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F·B局局长(兼); 李友平、章松应同志任省监察厅副厅长; 免去沈厚富同志的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彪同志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政协机关纪律检查组组长、省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法规室)主任职务; 陶方启同志任省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省物价局局长、分党组书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强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汪春生同志的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汪沪平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石德和、刘永春、李宏鸣、肖超英(女)、吴良仁、张万方、周建春、洪禹候、黄群英(女,无党派)(按姓名笔画为序)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选举许苏跃、李奎、李永胜、沈性善、殷光临、高海建、程桦、戴克柱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为省政协常务委员; 免去庄立权同志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职务; 纪冰同志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梅劲同志任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主任; 周建春同志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副主任; 石德和同志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免去其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良仁同志任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副主任; 刘永春同志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洪禹候同志任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委(外事工委)副主任; 姜宗亮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李永胜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仲兆宁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景宁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建强同志的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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