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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我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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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牛奶泡饭 于 2016-10-24 11:28 编辑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滁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予以明确,尤其在财政补助、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等方面均出台了扶持措施。


今年成功引入浙江爱晚基金建设滁州爱晚中心,在滁州国际酒店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最终可容纳约1500人同时入住的养老综合体项目。


1是加强财政补助。
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在省级补助每张床位1000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对达到50-100张、101-200张、201-300张、300张以上床位规模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并在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后,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运营补贴。

2是优先土地供应。
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各类投资主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立项,对新办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鼓励通过对旧厂房、民用设施改建扩建的方式,兴办民间养老机构,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今年成功引入浙江爱晚基金,改造滁州国际酒店建成滁州爱晚中心可容纳1500人的养老综合体项目。截至目前已优先供应147家养老机构44.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

3是强化政策优惠。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税收优惠,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所得先减半再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比例扣除。通过减免管理费用,对养老机构免收征地管理费,免收或减收兴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免收电表、水表接入费;免收电话、宽带互联网入网费,通信费适当减免。

4是提供融资服务。
积极为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申请中长期低息贷款和贴息补助。目前已为天长市金太阳老年公寓做贷款担保争取国开行贷款6000万元,是国开行贷款全国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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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24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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