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聚焦滁州 于 2015-12-29 17:20 编辑
发布会现场
12月29日下午从滁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1月1日起,滁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滁州市区居民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与计价周期
通过天然气管网供应的滁州市区所有居民家庭执行阶梯气价。居民采暖与非采暖用气执行统一阶梯气价制度。
考虑到居民生活用气存在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阶梯气量在同一年内可累积、可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结算。对于预购气量的IC卡表用户,按照一年内累计购买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对于定期抄表缴费的普通燃气表用户,按照一年内累计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居民阶梯气量和分档气价
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年360立方米及以下(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覆盖滁州市区89.4%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到户气价不提高,仍为每立方米2.20元;
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840立方米(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70立方米),覆盖滁州市区8.2%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到户气价提高至每立方米2.42元,每立方米提高0.22元;
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840立方米以上(月均用气量70立方米以上),覆盖滁州市区2.4%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到户气价提高至每立方米3.08元,每立方米提高0.88元。
多人口家庭阶梯气量与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居民家庭实际用气人数在4人以上的,可以向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每增加1人,年分档阶梯气量基数相应增加90立方米。
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低保户用气继续实行优惠,仍按现行价格每立方米1.97元执行。
实施阶梯气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由于第一档阶梯气量覆盖滁州市区89.4%的居民家庭,超过国家规定的80%覆盖率,保障了大多数居民家庭的基本用气需求,并且第一档气价没有提高,不增加居民负担。低保户用气继续执行原来优惠价格,也不增加气费负担。10.6%的居民家庭用气超出第一档阶梯气量部分,用气价格提高,一、二、三档气价比为1:1.1:1.4,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1:1.2:1.5比价。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二、三档用气,适当提高价格,符合多用气多负担的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气量较大的少数居民家庭提高节约意识,调整消费行为。
此外,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到户气价按照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与第二档的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31元。同时,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国家提高或降低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时,我市民用天然气到户价格同向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案由市发改委(物价局)测算提出,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为保障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平稳实施,市发改委(物价局)今后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实施后,市发改委(物价局)还将跟踪督查困难群体气价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对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珍惜资源、节约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合理、节约使用天然气,在节约家庭支出的同时,也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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