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聚焦滁州 于 2017-1-23 14:14 编辑
2017年1月23日上午,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关于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秘书长罗圣权、市纪委常委徐勇、研究室主任湛忠清、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廖曙光、巡察办正科级纪检员薛如林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16年全年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31人,其中县处级3人;追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2人。在推动 “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市纪委还深化巩固“三转”,推动县(市、区)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县(市、区)纪委的监督执纪机构数和人员数分别达到总数的72%和61%。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实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委管理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的工作意见,积极推动市纪委和县(市、区)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两个全覆盖”。
市纪委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每逢重要节假日,市纪委监察局都及时发出通知、提出警示,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频度,深挖细查、重拳整治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开通反“四风”、“随手拍”、“一键通”手机举报平台,组织14个检查组,加强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做到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违纪人员严肃处理。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0起,处理党员干部 3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人。同时,坚持定期曝光和集中曝光相结合,先后分39批点名道姓通报220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围绕减少腐 败存量、遏制腐 败增量的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纪律作风一起抓。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561件次,同比下降30%,这是近年来首次大幅度下降。立案1632件,增长24%;处分1591人,增长24%,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76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清理被定罪处刑、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未予立案处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76人。特别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查处了天长市政协原主席贾国辉,天长市政府原副市长刘正田,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来安县政协原副主席袁世年,滁州市农委原副主任崔守龙等一批有影响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彰显了“零容忍”的坚定意志。
在低保救助、征地拆迁、惠农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方面,市纪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针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F·B问题502个,给予纪律处分539人。
自2015年巡察开展以来,共巡察了132个单位党组织,其中乡镇、街道100个,市直重点部门、二级机构和有关院校、园区29个,“回头看”3个。去年组建17个回访组,对2015年巡察的94个乡镇、2个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情况检查回访,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到位。同时,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全面启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市县上下联动、有效衔接的巡察监督格局基本形成。
下一步,市纪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 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市六次党代会提出的“346”目标任务,谱写美丽滁州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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