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1 次 组织活动:0 次 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7-2-24 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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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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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南纪发〔2015〕13号),现对2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黄泥岗镇原人大主席仲维海虚报冒领房屋拆迁补偿款和收受他人现金的问题。2013年黄泥岗镇人大主席仲维海利用分管土地置换房屋拆迁工作之际,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以他人名义冒领31000元房屋拆迁补偿款,另外收受他人5000元现金。南谯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施集镇龙蟠村党总支书记王健、村委会主任余家文、党总支副书记胡继忠、党总支委员周建国和余海峰、村委会委员、计生专顾清萍和刘革等人贪污受贿的问题。2010年至2013年施集镇龙蟠村“两委”干部7人违规报销养老金、违规重复领取工资报酬、土地增减挂项目奖金、补助款等共计160108元。另外王健、余家文、周建国等三人还收受他人钱财共计45000元。南谯区纪委给予王健、余建文和周建国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胡继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余海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顾清萍和刘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
区纪委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讲纪律守规矩,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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