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拆迁安置的新房居然有人住了
事发滁城滨湖小区;物业和当事人因物业费和赔偿问题陷入僵局
2015-10-27 07:34 滁州网 记者李邦军
“内城河改造征迁,相关部门分给我的安置房里竟然住了人,你说稀奇不稀奇……”日前,家住内城河附近的南先生给打来热线,反映因征迁分给自己的新房里有人居住的情况,“发现问题后,我立即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和拆迁事务所,得到的回答是‘绝不可能’,随后相关部门核实后确定有人居住,但是没有及时解决。”南先生介绍,自己奔波一个多月,也想尽快解决此事,遂接受了拆迁部门给他重新分配一套面积略小的房屋的条件,也没要赔偿。本以为此事已经解决,谁知道物业来收物业费时彻底惹恼了南先生,双方陷入僵局。
拆迁分的新房 发现有人居住
今年30 岁左右的南先生是内城河改造一期被征迁的房屋业主,今年6 月24 日与滁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协议,被安置在滁城滨湖小区23 号楼403 室。“当初为了响应市里‘早交房,早选房,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号召,我是第一批、第53 个交房选房的。”南先生介绍,当时还很满意自己选的房型,谁知道在9 月17 日,当自己来到新房准备装修时,却发现房子里有人居住。“来到四楼找到我家后,发现门口有鞋架,屋里还有人讲话,觉得特奇怪。”南先生说,当时他就给物业打电话反映情况,得到的回答是“不可能,估计是别人临时放的,一会找人清走。”随后,南先生敲开门,看见里面住着一对50 岁左右的夫妻,该夫妻表示房屋是其侄子的。 新房成了二手房 当事人不接受
“经过我的调查了解,这房屋里的人已经居住长达一年之久,还把里面弄得脏兮兮的。”南先生表示,自己的新房是别人住过的二手房,这让他和家人在心理上都接受不了,遂再次将此事反映给物业和市拆迁事务所,要求合理解决。对于如何解决,南先生心里有着两套方案:第一是在有合适房源的情况下在滨湖小区或者附近小区为他重新安置一套户型及面积相当的房屋;第二在无合适房源,还是安置此套房屋的情况下,要求物业人员立即清走现居住人员,并清空房屋,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从自己6 月到9 月期间在外租房的房租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24500 元。
本来事情已解决 物业费再引争端
市拆迁事务所根据南先生反映的情况,接受了第一项解决方案,即在同小区给南先生重新分配一套新房。但是南先生挑来挑去总是没有第一套那么满意。“当时我是第一批选的,户型面积刚刚好,现在再让我选,也都是别人挑剩下的了,不是大了就是小了。”南先生说。经过自己一个多月在各部门奔波和选房,南先生也觉得没精力这么耗下去,遂接受了征迁部门给他重新分配一套面积略小的房屋的条件。“大家都不容易,这事能解决最好,我也没再提租房、务工等补偿的事了。”南先生表示,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谁知道去拿新房钥匙时物业让他交1300 多元的物业费彻底惹恼了南先生。南先生表示,这事错在物业,耽误自己几个月时间,“如果一定要我交1300 元物业费的话,那么自己在外租房的房租费、误工费、交通费我还是要找物业来赔的。”南先生说。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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