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半年多,市委重点对全市94个乡镇和两个市直单位二级机构部署的三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已经结束。在整个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一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线索。日前,滁州市委巡察办公布了70名被查实违纪的党员干部名单。其中,市交巡警支队最“吸睛”,13人“榜上有名”。三轮巡察的94个乡镇中,一批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违纪案件被查出。“长期缺乏有效监督,公权力被滥用,从而导致腐败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市委巡察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违纪问题的背后,凸显的是基层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以权牟利
交巡警支队13人被通报
在此次通报的70人名单中,市交巡警支队有13人,其中带“长”的民警占比较多。
带“长”民警被通报的违纪问题,主要是为他人谋私利收取一定额度的贿赂。例如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原中队长王志兵,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5.85万元;市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八中队原中队长任源,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5.44万元;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科员熊中会,在任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期间,收受贿赂2.59万元……除了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相关民警还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基层党的建设不力,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介绍,违纪违法的民警,除了自身要求不严格、廉洁自律意识差等原因外,手中公权力长期得不到监督制约也是重要因素。如果监督管理机制正常运转,早发现,早提醒,就能防止党员干部由犯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
违纪村干
挪用、侵吞公款现象突出
在我市94个乡镇中,虽然大部分乡镇干部、村干部都能遵守党纪国法,但也存在部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在通报的70人名单中,村干部挪用、侵吞公款现象较突出。
定远县炉桥镇康乐社区委员会委员、计生专干李让华,冒领集体土地补偿款2.65万元用于偿还村债务,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凤阳县府城镇金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相田,侵占集体土地补偿款0.9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业务不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介绍,在出现问题的村干部中,违反廉洁纪律的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巡察中,还发现一些乡镇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重能轻德现象比较普遍。公款被挪用、侵占,反映了在我市部分农村地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形同虚设。
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介绍,希望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将“两个责任”切切实实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此次通报中受到警醒,深刻吸取教训,敬畏党纪,严守底线、筑牢防线,走好人生每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