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7-7-27 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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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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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卡、休闲健身卡、游戏充值卡、洗车卡、蛋糕卡……这年头,似乎每个人都有几张预付卡。预付卡式消费一方面有利于商家提前回笼资金、锁定客户,另一方面也让消费者获得实惠,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追捧。但由于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也给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卡没消费完,商家已经“跑路”;店铺换人经营,新商家对旧预付卡不买单;预付卡金额“不予退还”;预付卡不记名,一旦丢失不补办……日前,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预付卡消费问卷调查,受访的397 名消费者一半以上对预付卡消费不满意,同时发现预付卡背后隐藏着大量霸王条款,看起来很美,但用起来却很“卡”。
预付式消费卡陷阱重重
据了解,此次市消协共发放调查问卷400 份,有效问卷397份。从调查结果来看,预付式消费卡券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青年消费者和中年消费者,分别占调查总数的56.17% 和35.77%。根据统计,350 名消费者至少保有预付式消费卡券701张,平均每人有2 张。预付卡券种类主要是超市零售类、美容美发类、健身类、洗衣类、食品类等,主要集中在生活服务类消费上。
预存金额在1000 元以下的占82.58%,500元以下的占52.04%。尽管生活与预付卡越走越近,但一半以上的消费者对预付卡不满意。这是由于预付卡没有系统的总体设计和保护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主体不统一,消费者自身防范意识薄弱,在预付式消费卡券的发行、流通与管理方面比较混乱,存在许多问题,如条款不公、限制消费、质量低劣、信息泄露、承诺难兑现、经营者单方违约、卷款潜逃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危害到国家税收和金融秩序。
维权调解监管陷入困境
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提供预付式消费卡券的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预付式消费卡券上设置诸多不合理的条款,免除自己的义务,比如设置使用期限、不记名的预付卡不能挂失、设置最低消费、售出后恕不退款、仅限于本人使用等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
维权第一难,难在受理。商家“跑路”是预付卡消费时常见的一种现象,消协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十分棘手,一旦经营者恶意“跑路”,消费者只能向公安部门报警。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受访消费者因为“怕麻烦”的心态,放弃了维权。
维权第二难,在于协调。预付式消费时,商家办卡时一般不会签订正规的消费合同,办卡前的口头承诺极有可能不兑现或承诺出现打折。出现了这样的糟心事,消费者向消协投诉时,提供不了书面证据。消协只能对双方进行协调,而商家一旦对协调结果不买单,消费维权部门也无可奈何。
维权第三难,难于监管和执行。由于我国在预付式消费市场法律法规力度较弱,其监管主体涉及商务、工商、金融、税务、公安等众多部门,而且对发卡商家的资质、规模等规定和限制较少,发卡门槛低,因此,监管主体不一致,造成了“众婆婆”难以管好一张预付卡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商业诚信机制还远未成熟,大量商家没有交纳保证金,监管没有约束和执行力。
事后维权不如谨慎买卡
面对层出不穷的消费陷阱,预付式消费市场必须尽快从严治理。市消协相关专家建议,一方面,相关预防、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建立健全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事后维权不如谨慎买卡。
各级预付式消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在执法上保证消费者办卡自愿、退卡自由,“倒逼”经营者诚信经营。对于经营者要培养其诚信守法的意识,推行预付式消费市场示范合同或协议文本,以书面形式确定经营者和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行为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信用档案“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黑名单”,禁止其发售预付式消费卡券。一旦发现预付式消费卡券投诉,要从重处罚。
“事后维权不如谨慎买卡。”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预付卡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经营者信息,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在商务局进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的企业。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潜在的风险,结果贪小失大。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券时需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预付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另外,消费者要理性办卡,根据需要选择合理充值,并以月卡、季卡等短期消费为主,不能为追求高折扣率而盲目购买长期预付卡,以免在无力维权时损失更大。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券时,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遇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不退缩、不忍让,积极主动利用法律赋予消费者监督、投诉、举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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