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网报道在洗澡堂里洗澡,突然停电。滁州来安的王先生在一片黑暗中摸索着穿衣服时,不成想跌倒在地,还把一只手镯摔坏,谁来负责呢?近日,在来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下,澡堂经营者赔偿王先生800元。
据了解,2016年10月26日晚,王先生在李某经营的浴室洗浴。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间就停电了,浴室里连个应急照明都没有,这让大家措手不及。一片黑暗中,王先生摸索着穿衣服,准备尽快离开浴室。慌乱中,王先生不慎跌倒,并将配戴的一只手镯摔碎。事后,王先生找浴室经营者李某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执,王先生为此诉至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浴室经营者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浴室停电非不可抗力,应有可预见性,经营者应当安装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李某未能安装照明设备,停电后造成王先生财物损坏,对财物的损坏有一定的责任。王先生在洗浴时,未按浴室告知将贵重的财物交予保管,他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意识到自己存在过错,最终李某赔偿王先生手镯损失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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