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巫希平受贿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巫希平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51万余元。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1999年至2015年,被告人巫希平在担任安徽省怀远县县长、县委书记,蚌埠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收受礼金、购物卡、投资回报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251.7万元,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巫希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巫希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巫希平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双方就量刑情节进行了辩论。巫希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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