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网报道 近日,滁城天安都市花园小区的多名业主反映,2013年购房时,开发商向他们提供了一定的购房优惠,条件是业主需提供十万多元的无息借款,约定2年之内还清,还签订了相关协议。“按照协议约定,2015年开发商就该全部清还借款,可到了现在才还了一半。”有的业主已经向开发商催要了多次,对方总是让再等等,这一等就等了快两年。
业主反映 开发商借的钱, 到期难索还 2013年,滁城市民朱先生在天安都市花园以妻子的名字购买了一套160多平方米的住房,总价57万多元。
“买房时开发商说有一定的优惠,但条件是除了房款外,还要我提供约14万元给开发商无息使用。”朱先生说,当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在2年内分两次还清,并盖了滁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2013年10月份,朱先生将14万多元打给了开发商。2014年10月份左右,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将7万多元还给了朱先生。2015年10月份,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但剩下的7万多元却迟迟不到位,朱先生多次催要也无果。
在和开发商的交涉中,朱先生遇到了不少和他情况一样的业主。“我当时借了16万多元,也是还了一半就没有下文了。”同为天安都市花园小区的业主顾先生说,自2015年10月份之后,他进行了多次催要,公司人员总是让他等到下个月,一拖再拖。
开发商回应 公司遇到难处,会尽快偿还 “公司目前遇到一些困难,我们将尽快偿还业主的借款。”3月6日下午,滁州网记者前往滁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采访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借款问题作了回复。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时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业主共有34户,目前还有260来万元借款没有偿还。“公司正在积极想办法偿还借款。”该负责人同时告诉滁州网记者,2015年,他们公司遇到了困难和波折,导致无法及时清还业主的借款。
“我们很快会有一些产品上市销售,资金回笼后就会尽快偿还。”该负责人说,时间快的话今年5、6月份就能偿还业主的借款。
律师说法 合规的借贷行为 受法律保护 据滁城法律界人士介绍,合规的借贷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和业主对借贷协议没有异议,但是协议履行环节出了问题。开发商为回笼资金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是业主需提供无息借款。业主为享优惠,自愿接受开发商的条件,协议是在等价有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条款受法律保护。
法律界人士同时建议,针对目前合同履行环节出现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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