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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午,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在丰乐路与天长路交叉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起车辆碰擦事故。因正值早高峰期间,交通流量较大,民警勘察现场后,要求双方及时撤离现场,回岗亭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然而在初步调查中,民警敏锐的发现,当事人一方张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张某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标准(20mg/100ml),张某对该检测结果无异议。经询问得知,张某于前一天晚上确实在家中饮酒,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一般酒精消解时间至少需要10小时以上,驾驶人不要觉得自己“酒量好”或自己没有什么反应了,就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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