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滁州市出台了《滁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从五个方面填补和扫除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盲区”,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是简化程序,快捷便民。《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快捷高效”的内容,从制度设计层面更好地体现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二是打破户籍,扩大范围。《办法》对救助对象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三是限时审批,提升时效。《办法》规范了入户核查(含经济状况核对)、审批公示、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一系列操作规程,明确了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县乡两级政府的审核审批时限,充分体现了方便快捷。四是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办法》进一步统一和细化了全市临时救助标准,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城乡间的对象、标准、程序的统一,实现了临时救助城乡统筹。在中央和省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将救助最高标准从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提高到10倍,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水平。五是建立机制,主动救助。《办法》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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