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部署安排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六项举措确保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不让一户困难群众挨饿受冻。
认真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该局已制定2016年两节送温暖方案报市送温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两节”期间积极开展困难群众“送温暖“慰问工作。
及时足额发放救灾物资。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底,共计6个月。按每人每月30斤成品粮或相当数额的现金计算,救助对象每人平均救济180斤成品粮或相当数额的现金。
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经常性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高主动救助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主动和公安、城管等部门联系,全力以赴做好主动救助工作。 扎实做好常规救助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供养保障金按月足额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重点优抚对象保障金每季度首月发放,各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按照程序做到随报随批,加大救助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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