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民政部门获悉,市政府下发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首次以政府名义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提高和统一。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比2014年增长10%和12%。据了解,新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12527户207257人,其中农村低保户78506户149636人,城市低保户34021户57621人。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大的差距在每人每月55元左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640元左右。“此次全市统一低保标准一方面加大了保障力度,另一方面缩小了地区差异,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公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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