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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因修建围墙,邻里间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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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7-2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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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2-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邻居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但来安县的林某某却因邻居家建后院围墙而大打出手,自己也因此触犯刑法。日前,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2014年4月26日,林某某与邻居李某某,因李家建后院围墙影响林家通行之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撕扯中,林某某致李某某左眼受伤。经鉴定,李某某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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