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将停征;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将降低50%;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安徽行政执法者任性执法或被吊销资格……4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停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船舶登记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2017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调整企业减负再迎利好
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政府性基金降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营运客车新规4月1日起实施汽车电子渗透率将逐步提升
《营运客车新规》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车道偏离预警LDW和前碰撞预警FCW系统成为营运客车标配。
业内人士认为,汽车电子渗透率提升逻辑得到进一步验证,有望成为电子行业下一个增长点。
安徽4月1日起实施新规:行政执法者任性执法或被吊销资格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教育培训、行为规范、考核监督等作出一系列规定。
《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应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证有效期5年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应注销行政执法证的情形,比如,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滥用或超越职权执法,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等。
安徽:游客擅自探险、攀岩最高可罚3000元
3月29日上午,《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意外旅游事故救援费用等热点问题作出规范。
《条例》新增条款: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组织登山、穿越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发生旅游意外事故,产生旅游事故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人应当承担实际产生的救援费用;游客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合肥电梯安全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电梯超15年要进行安全检测
新的《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肥每一台电梯都将陆续在醒目位置贴出该电梯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及应急救援电话,一旦被困电梯,乘客拨打电话时只要说出该电梯的“身份证号码”,施救方就能迅速找到出事电梯,解救被困乘客。
其中,在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主要技术参数发生改变的电梯,应当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技术评价,并根据安全技术评价报告进行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合肥市车驾管服务和驾驶人考试中心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启用
4月1日以后,合肥进口车辆、校车的注册、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等业务需要到“驾考中心”办理,蜀山分所将不再办理;警车各类登记业务将在蜀山分所办理,庐阳分所将不再办理警车各类登记业务。“驾考中心”启用后,岗集原业务大厅自2017年4月1日不再办理驾驶人业务,瑶海、蜀山、包河、庐阳四个分所和新亚、八一社会化考场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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