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新房子却被他人先“住上”了,滁城滨湖小区再曝新房变“旧房”事件。遭遇此事的刘女士说这件事的责任在小区物业,让她更为气愤的是,今年5 月此事发生,至今已过半年仍未得到解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物业对此又作何解释呢?
遭遇
新房被他人先“入住”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0 年,她家在滨湖小区31 号楼分得两套安置房,一套在13 楼、一套在24 楼,其中24 楼的房子需要补交一笔房款。2014 年,拆迁安置房建成,刘女士先住进了13 楼的房子,24 楼的房子因为当时只交了部分房款钥匙一直未拿。今年5 月份的一天晚上,刘女士突然发现她家24 楼房子的灯是亮着的。感到奇怪的刘女士赶紧前往敲门了解情况,一名女子开了门。刘女士发现室内居然被摆上了液化气、锅灶等。面对刘女士的质问,该女子称是物业给她的钥匙并同意她和家人搬进来的。事后第二天,这户人家便匆匆搬离了。
质疑
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我的房子怎么被他人住上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女士说,第二天,她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讨说法,但物业的解释和处理方式让她和家人无法接受。“物业先是承认房子借给他人用了四五个月,后又改口称只有20多天,而且只愿意赔偿20 多天的房租,这怎么能行?”刘女士说,这套房子是留给她儿子结婚用的,可现在新房变成了“旧房”子,从心理上她和家人是无法接受的。同时刘女士认为物业的胆子太大了,“物业有什么权力,竟然敢私自支配业主的房子”。
物业
前期管理确实不到位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滨湖小区物业办公室采访此事。“我们前期的管理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此我们向刘女士一家表示歉意,并希望能与刘女士协商解决此事。”采访中,物业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解释说,刘女士的这套房子去年年初就交房了,但她一直未入住、也未到物业办理相关手续,他们误认为这套房子暂时“没人要”,恰巧当时这栋楼的一个业主家装潢,将家具等东西摆在楼道内影响了消防安全,出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他们便同意该业主暂时将东西搬入24 楼,“我们并没有收取业主的房租,而且得知刘女士家的情况后,我们马上通知该户搬离了,并当面向刘女士道了歉,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经济赔偿,可刘女士却坚持要换房,她的要求我们无法做到。”
采访最后,该负责人表示发生在小区内的新房变“旧房”事件暴露出他们前期物业管理存在问题,今后他们会认真整改,同时也会积极与刘女士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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