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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并进行了通报。本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围绕一个“利”字,有的违规为亲戚朋友办低保,有的将办公楼出租赚取差价,有的虚报粮食补贴……各种手段并用,只为牟取利益。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5名案件当事人如今被拉出队伍站站台、亮亮相。
民生低保,困难家庭的救命稻草。可是琅琊区清流街道凤阳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程家明,在任凤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权,编造假材料,为其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的岳父母办理2009年至2014年低保。琅琊区纪委给予程家明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可是南谯区水稻繁殖厂厂长史家付、会计于殿寅,却使用了一招“瞒天过海”,以购买劳保用品为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补贴发放给单位职工。南谯区纪委分别给予史家付和于殿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原书记沈祖奇,在任炉桥粮油中心站负责人和定远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6年将炉桥粮油中心站原办公楼以每年1万元租给其亲属,之后,其亲属又以每年16万元转租牟利。定远县纪委给予沈祖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明光市涧溪镇涧溪村何郢组原组长何玉忠违纪问题。何玉忠在任涧溪村何郢组组长期间,通过虚报粮补面积,违规套取粮补资金5241元。明光市涧溪镇纪委给予何玉忠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原主任徐光明,在任天长市农委“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项目方面收受他人财物,为其提供帮助。天长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徐光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我市此次通报这5起典型案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自律,严守法纪。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履行好主体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带头抓作风,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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