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滁州本市或外市的小伙伴们注意啦!9月1日起,安徽省内居民可以不必为了换领身份证,返回户籍地办理,可就近到居住地户籍 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 由于跨市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而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情况日益增多。安徽省公安 厅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跨市异地办理。即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 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时,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申请办理,不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据了解,目前,全省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和户办大厅已做好相关准备。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安徽省登记常住户口,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 二、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本省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 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二)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三)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取两种取证方式:一是凭取证凭条到受理地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领取居 民身份证,并核验指纹信息;二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到户收取证件,收到证件后,本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核 验证件,逾期不核验的视为证件合格。 申请人因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的,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应交回旧证。 (四)制证周期 从异地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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