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市公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市公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殷皓通报我市深化“放管服”全面推进省级市县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市(含县市)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7666项,交易额290.1亿,节资增效75.29亿。其中市本级完成公共资源交易2663项,交易额104.5亿,节资增效22.05亿。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标中标后管理。整合统一,提升交易和服务水平。整合交易场所。撤销琅琊、南谯两区交易中心,将两区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市交易中心交易。保留6个县(市)级交易场所,将6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突出主体责任,优化配套厘清职责。在招标文件“审查”上放权,突出项目单位责任。在“行业”管理上放权,充分尊重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在“代理机构”管理上放权,宽进严管强化代理责任。
但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明确公管局行政管理性质。全省各地绝大多数公管局是事业单位,只能通过委托方式行使行政处罚权。建议理顺执法主体资格,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厘清与行业监管的责任界线,保证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合理有效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共同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二是建立连接各地市的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目前省内各地市均对投标企业基本信息实行备案登记,但彼此之间企业备案信息不共享,电子CA锁不互认,建议推进全省各地市市场主体信息共享,统一全省CA认证,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实现全省投标一把锁。三是统一信用评价体系。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监管不对称,主要是对竞争主体信用信息管理上存在处罚标准不统一,披露方式和披露程度不一致,协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依托全省统一的交易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省内各地监管部门联动,建立调查取证协查机制,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一张网。四是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在专家抽取中,特别是重大项目,因专家人数较少,需接取外地专家,存在影响开标效率、信息保密、人员安全等诸多问题,评标成本较高。建议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专家选聘、退出机制,解决专家分布不均、种类不齐全、评审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64号文件精神,完成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站稳第一方阵、冲刺全省前三”的奋斗目标。 一是着力推进平台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建设,做好与省级平台系统数据对接,研究运用大数据功能,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监督既相互分离又规范透明的监管体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二是着力提高电子化交易水平。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产权交易等项目进入淘宝平台竞拍,实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为主转变。 三是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推进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的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尊重和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类主体作用,细化项目从注册到标后投诉等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制定服务细则,推进服务标准化。完善“六统一联”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纵向互联互通及与其他周边地市的横向互联互通。 四是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科学监管。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力度,推进信用分评标工作,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做好案件调查、卷宗整理及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积极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从现场监督向在线智能监督转变。通过“监管”提升“服务”,净化市场,激发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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