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依法对安徽省部分市场上销售的黄金珠宝进行的抽检结果,其中,上海老庙戒指、上海亚一挂件等7组样品抽检不合格。
据悉,安徽省工商局于今年第三季度依法对池州、安庆、合肥、淮南等地市场上销售的黄金珠宝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查检验黄金珠宝共20组,其中合格13组,不合格7组,合格率65%,不合格率35%。本次抽查涉及贵金属检验项目4项、珠宝玉石检验项目14项、镶嵌珠宝玉石饰品检验项目16项,不合格的商品共计7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饰品名称、标识(印记、标签)。其中,标签和其他标识物不合格现象极为普遍。
以饰品标识为例,本次抽查检验中贵金属饰品有的未标注材料中文名称、有的甚至宝石名称标注错误,更多的是用元素符号或英文单词缩写标注。如安庆市金福缘珠宝专柜销售的品牌为“百顺缘”的商品,标注为“Au750翡翠挂件”应当标注为“金750翡翠挂件”或“金Au750翡翠挂件”;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品牌为“上海老庙”的商品,标注为“硬足金红宝石戒指”,实际应标注“足金合成红宝石戒指”。
另外,该省工商局于今年第四季度依法对宣城、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珠宝玉石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查检检验珠宝共20组,其中合格20组,合格率100%。
对于以上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
消费提示:旅游景区等市场低价买“真货”不可信
目前贵金属珠宝玉石市场“鱼龙混杂”。抽查发现,一些品牌的市场经营户中,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有商户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用合成红宝石冒充天然红宝石)、托帕石冒充碧玺等。从以上抽查结果看,7组不合格产品,其中6组为饰品标识判定不合格(包括标签和印记),1组为质量判定不合格。
根据《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1999]《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作为特殊商品,贵金属珠宝玉石具有辨识专业性强,单价金额高,保值增值等特性,其标识标注有别于普通商品,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对此类商品的标识标注有严格要求。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每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应当具有标识(贵金属珠宝饰品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标识物)。
所以,安徽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珠宝饰品时,要注意查看饰品标示是否齐全,标注内容是否规范,珠宝玉石饰品还应索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
另外,安徽省工商局认为,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通常比日常消费品价格高,特别是珠宝玉石饰品,其种类、品质、价格等非一般消费者所能判断。在现阶段,已经很少有普通消费者“捡漏”的机会,所以消费者不要寄希望于到市场里、旅游景点、流动展销会上以特别低的价格买到货真价实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洪敬谱 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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