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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举行“安徽中华诗词之乡”授牌仪式 暨申创“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推进会
12月9日上午,明光市“安徽中华诗词之乡”授牌仪式暨申创“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务中心11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省诗词学会会长陆世全、副会长哈余庆、周正环、阚新兰、明光市市委常委、宣传部吴守连、市创建中华诗词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诗词学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出席。
陆世全对我市诗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明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诗教工作,并把诗教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各种活动与形式,普及中华传统文化。他希望明光的诗教工作继续发力,共同打造精神家园。
吴守连在讲话中对省诗词学会负责人一行来我市指导、推进、促进诗教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强调,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深厚的文化底蕴需要我们传承,诗教工作要担负起历史责任和担当,传承、弘扬中华历史文化,本次授牌只是起步。他希望文联及诗词协会要更好更广泛地在全市推广诗教工作,要培育好文化土壤,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留住中华文化经典,增强全民修养。
会上,省诗词学会副会长哈余庆宣读了关于授予明光市人民政府等12家单位“安徽中华诗词之乡”、“安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的通知,陆世全会长、副会长哈余庆、周正环、阚新兰分别为明光市颁授“安徽中华诗词之乡”、“安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牌匾;市文联主席、市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办公室主任任亚弟汇报了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情况。
撰稿:周乔也 任亚弟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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