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 近 平总书记在2014年2月14日中 央 政 治 局会议上指出:“培养和弘扬社 会 主 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展现美好滁州在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市文明办、市网宣办决定联合举办滁州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滁州市文联 滁州日报社 滁州广播电视台 滁州市文明办 滁州市网宣办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文化 彰显环滁皆美”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
四、参赛要求 1、围绕“传承中华文化 彰显环滁皆美”主题,以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为宗旨,深挖滁州人追求优秀传统文化的不懈努力,力求将美好滁州在发扬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展现出来,加强全市人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凝聚共建美好滁州的强大正能量。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故事性、可看性。 3、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此格式用来上传网络视频,用于网络观看和投票评比),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4、影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体裁不限,拍摄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设置中文字幕,使用普通话。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6、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受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五、参赛时间 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逾期不得参赛。
六、报送方式 1.参赛者须提供纸质呈报表(附件1)、授权确认书(附件2)。 2.参赛作品以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3.参赛作品报送至: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市政务中心东楼700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3022624。
七、评比表彰 1、由主办方召集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 2、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取20部作品入围。 3、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予以表彰。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以上奖励均颁发荣誉证书,主办单位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及质量适当调整获奖名额。
九、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滁州广播电视台、嗨滁网、滁州广电网、滁州文明网、滁州网、滁州文艺网、各县(市、区)新闻网以及“美好滁州”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展播,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相关文艺活动。
滁州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呈报表
附件2:
滁州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授权书 本人(单位、公司、团体)是滁州市微电影大赛作品 《 》的创作者,对该部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本人(单位、公司、团体)对下述方式使用本短片给予确认:本人(单位、公司、团体)授权滁州市首届微电影大赛主办单位,以公益为目的,无偿在影院、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展播、转播,复制含本人(单位、公司、团体)创作的微电影《 》的视频、DVD光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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