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正在滁州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在滁州经过多年来的奋力拚搏,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指标冲刺全省第三,然而在文明城市创建上我们却落伍了。继马鞍山2009年评为全国文明城市之后,去年合肥、铜陵、芜湖三个市同时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淮北、黄山、池州、蚌埠、安庆、宣城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然而全省除淮南外,还有我们滁州却仍然在省级文明城市大门之外徘徊,这真叫我们滁州人感觉汗颜,也与如今滁州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极不相称的。问题出在哪呢?我不得而知,好像也知。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在于七大要素,即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公益活动,这七大要素也是评价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准。对标七大要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建设美好滁州、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创建文明城市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强大的创建活动社会舆论氛围,坚持不懈,久久为功,长期努力,功到自然成。 作为滁州市民,我们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纵向比滁州的城市环境、文明程度与过去有质的飞跃,横向比我们确实有较大差距,作为现代城市的市民,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自觉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作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具有公共服务职能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向社会、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以法治的精神维护好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组织开展好各项公益活动,为滁州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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