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北村位于明光市石坝镇东南方,现有村民3000多人。提起汪北村党总支书记李家海,村民们还是颇有好感的,自2004年参加工作以来,李家海先后担任过村文书和党总支书记,工作上也得到了大家认可。2015年底,李家海却受到了镇纪委的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怎么回事了?
2014年3月,汪北村按照规定,按时完成了上级下发的新农合筹资任务,受到了石坝镇党委政府的表扬,奖励村里3300元,大家都非常高兴。此时,为完成森林增长工作,村两委研究将上级奖励的资金用于外出考察植树造林及果树栽培技术。
2014年4月的一天,汪北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等22人,分乘村干部5辆私家车前往江苏盱眙玉皇山学习考察植树造林及果树栽培技术。上午学习考察结束,见时间尚早,有人提议:盱眙的明祖陵、铁扇寺两个景点不要门票,要求到这两个景点玩玩。李家海默许了。中午,考察组在路边吃了便饭,下午,游玩过铁扇寺后返回。
事后,5辆私家车各报销了加油费200元共计1000元,午餐费由于没有发票,就开具了400元汽油票冲抵,以上所有费用1400元以计划生育用车加油费用名义在村财务中报销处理。
2015年,滁州市委巡查办收到群众举报,石坝镇李家海组织村干部22人以自驾游方式外出游玩,所需费用在村入账报销。滁州市纪委将此举报转交明光纪委,明光纪委及时调查核实,举报属实。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正风肃纪席卷大地。所谓“聋子不怕累”,重拳之下,仍有人顶风违纪。作为村党总支书李家海,借外出考察之名,搭顺风车用集体资金游玩。错误的认为,上级奖励的资金可以自行支配,外出考察有利于工作;顺道游玩,无伤大雅,有利于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其所作所为与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背道而驰。对有令不行者必须零容忍,对李家海的处理,释放出执纪必严的信号。党员干部作为基层群众的带头人,任何时候都要以纪律为标尺,要心有所惧,行有所止,正身直行,以实际行动做群众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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