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说商业用电标准是0.75元/度,可代收电费的物业公司却按照1.25元/度的标准收取,物业是否涉嫌超标准收费呢?”前天,定远县天裕国际小区7号楼5号门面房的一位经营户给市长热线打来电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该小区属于合表用户,供电公司抄表只抄到总表,而总表在该小区变压器的上端,因此存在变压器及低压线路损耗的情况;同时该小区商业和居民用电未分开,是按照比例划分的,这是造成电费高的直接原因。
针对上述情况,该县物价局建议投诉人依法申请一户一表改造,争取做到供电公司抄表到户、收费到业主,从根本解决问题。在目前未改造阶段,应本着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要求物业单独列账,从实际支出公开合理分摊,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要在小区醒目位置和收费地点公示各项电费的收缴及损耗测算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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