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远赴异地烧锅做饭,超市购物时却心生歹意偷走他人手机,不料走到半路就被受害人带领亲朋好友抓获。11月17日,凤阳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800元。
今年10月10日,家住蚌埠市龙子湖区的小梅(化名)前往凤阳县枣巷镇一处工地烧锅做饭,10月21日下午1点多钟,像往常一样,小梅前往枣巷街道的某超市购买大馍,当其购物完毕前往收银台结账时,发现收银台北口的柜台上放着一部VIVO手机。眼见四周无人,小梅悄悄地用衣服将手机盖上后偷走。几分钟后,从超市购物返回路途中的受害人吴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一路小跑赶回超市查看视频监控,很快小梅偷手机的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地出现在画面中。超市保安一眼认出了盗贼是经常来店里购物的小梅,并告诉吴女士对方所在工地的具体位置。吴女士随即与母亲等人前往追撵,并于半路上将小梅抓获扭送到枣巷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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