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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车祸猛于虎,如果心怀侥幸疲劳驾驶,给自己埋下的是祸根,给别人带来的是伤害。
凤阳县法院9月22日公开宣判了一起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事故造成一死二伤和大量财产损失,肇事司机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5年7月19日凌晨,被告人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合蚌路由东向西行驶。由于当时已是深夜,加之长时间驾驶车辆,司机王某已经十分疲倦。零时十五分许,当车辆行至凤阳县门台汽车站西侧时,因疲劳驾驶造成判断和操作失误,车辆突然撞向路边的绿化带,巨大的惯性使得车辆穿过绿化带和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后,又撞上路北侧的房屋后才停下,造成正在屋内吃饭李某当场死亡,张某、方某受伤,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一辆小型客车及被撞店铺物品、绿化带等设施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方近七十万元,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疲劳驾车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和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案发后主动自首,民事部分与被害方达成了补偿协议,得到被害方的谅解,故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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