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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琅琊大道检察院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两辆轿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事故不大,但是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到后期的处理都存在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的情形,着实让民警比较闹心。
原来,由于事故发生时天色已黑,本来就存在视线不好的情况,转弯上琅琊大道的车辆没有有效规避正常直行车辆的通行,而直行车辆在遇前方车辆等待时从右侧超车与转弯车辆相撞也负有一定责任,鉴于双方车辆发生事故后已经自行将车辆移至路边,不是第一现场,双方对事故事实存在争议,待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交警部门调阅视频监控还原相撞的原始画面后,交警部门将依法为双方划分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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