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阳县公安局小溪河派出所以极其负责的精神,苦寻6日,为辖区居民找到离家的女儿。
2015年9月3日上午,一中年妇女到凤阳小溪河派出所报案,称其15岁的女儿小芳(化名)9月2号早上上学至今未归。接到报案后,民警考虑到小芳系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于是立即对走失寻人工作开展部署,安排民警一边对辖区内的网吧旅店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查,一边从走失少女家人提供的线索中寻找蛛丝马迹,但都未有结果。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小芳2号早上独自乘坐公交车去往凤阳县城,遂通过指挥中心对车站周围监控进行查看,但并未找到有用的线索直到9月8日,民警经工作发现,小芳被人开车送到一位曾经的工友家中。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查找,通过对车主询问,了解到小芳在凤阳一家宾馆住宿,民警立即赶到宾馆,发现小芳仍没有退房,但却不知去向。
在对宾馆附近进行走访时,民警得知小芳将衣服等行李放在宾馆旁的沙县小吃,估计其一定会回来取行李,就配合其家属在沙县小吃蹲守,从中午11点多一直到晚上7点多,小芳终于出现,经过6天的寻找,民警将小芳安全交给其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