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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滁州凤阳一名村民上坟时不慎引起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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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清明时节,很多市民尤其郊区和偏远地区的群众,总是习惯按照传统习俗,扫墓祭祖时用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来表达哀思。然而,每年因为上坟引发的火情都会发生,给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本网提醒,大家祭拜完先人之后,切记在原地守候,直至火苗彻底熄灭。

村民祭祖引发火情

3月26日,滁州凤阳县总铺镇就发生这样一幕险情,被点着的是坟茔周边的野草和林木。当天,总铺派出所所长何超接到110转来的警情后,紧急招呼其他民警和辅警,驾驶警车风驰电掣赶往事发地点。“起火点位于江山道班附近山上,由于天气干燥,火借风势正迅速蔓延,情况十分紧急”,何超告诉记者。

十几个村民早已赶到,但因火势太大而不敢靠前。在民警的指挥下,大家联手组成多个小组,对肆虐的大火分头击破。由于没有水源,大伙有的使用随车灭火器,有的使用铁锨、扫把,有的就地取材用树枝扑火。森林消防部门很快赶到,使用专业设备加入灭火。约两个多小时后,大火终被扑灭。

警方初步调查获悉,此次起火是村民吴某祭祖上坟时引起,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本网建议文明祭祀

每年清明前后,因为上坟引发的火情都会发生,给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尤其每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更是森林火情高发时段,其中上坟引起的火情占八成以上。

滁州网记者了解到,我市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属于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属于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意味着,现阶段包括祭祖在内的野外用火,如果发生在森林防火区内,即便不发生后果也可能受到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以上情节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网提醒,市民祭祖扫墓表达哀思时,尽量选择鲜花等文明方式。森林防火区外,如确需焚香、烧纸和燃放鞭炮时,也应注意周边围堵,防止火苗飞蹿;若发现带火的纸屑飞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扑灭;祭拜结束后,务必守候余火彻底熄灭方可离开;若发现失火,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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