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延续去年做法,禁烧上,我省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利用上,推进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等;奖补上,资金专项用于综合利用支出,标准与去年相同;考核上,对禁烧不力的,将通报批评、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通知,各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强化帮扶服务,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以奖代补,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对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成型燃料利用和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也可适当奖补。省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省里以县(市、区)和农场为单位,分别对夏秋两季奖补资金进行严格清算和扣减。
秸秆禁烧不力地区,将面临多重问责。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扣减全部奖补资金。因省级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对禁烧工作不力的,省里还将给予通报批评、依规约谈政府负责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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