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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欠条未写还款人,钱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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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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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8-2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藏某、吴某、秦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给付原告常某本息合计16000元。

        2013年5月17日,藏某因儿子患病住院急用钱,向常某借款10000元,出具“借到常某10000元,月利300元,一个月内归还”的欠条,交常某收执。后又向常某借5000元,未写欠条,到期后藏某未还款。经常某多次催要,藏某找来吴某与常某共同协商还款事宜,商定由吴某写出《协议》一份,内容为:“经双方商定,藏某欠常某人民币15000元,定于2013年7月1日付7500元(其中吴某付5000元,藏某妻子秦某领工资时付2500元),下欠7500元于2011年1月30日前付清,如不兑现加收利息1000元。欠款人:吴某。”后藏某夫妇以《协议》系吴某所写,欠款人是吴某为由,拒绝还款。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有藏某出具欠条和被告吴某写的《协议》佐证,故对常某要求3人共同承担给付责任的诉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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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2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什么鬼,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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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2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借条都不会写,是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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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2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借什么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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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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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8-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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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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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8-2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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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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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8-2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合肥
    三角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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