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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经营者:
2026年端午节假期将至,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集中、市场交易活跃,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祥和安定的节日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全市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者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依法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坚持诚信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信守价格承诺。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不得突击涨价。
四、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端午节消费热点,各经营主体要重点规范经营行为。粽子、端午礼盒、时令生鲜等热销商品,不得过度包装、虚标溢价,礼盒套装需明确公示单品价格和组合优惠规则;景区景点、游乐场所、民宿酒店、餐饮商户等文旅消费主体,不得在节假日临时恶意涨价、随意加价,不得设置隐形消费、霸王条款;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生鲜门店等民生经营单位,要杜绝节假日期间价格大幅波动。
五、杜绝价格违法。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自觉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严禁实施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一是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借节日消费高峰大幅抬高民生商品、节日礼品售价,恶意推高市场价格;二是严禁价格欺诈,杜绝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性标价、低价诱客高价结算、捆绑强制消费等行为;三是严禁变相涨价,通过缩减商品分量、降低商品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方式隐性涨价;四是严禁串通涨价,行业协会、商户联盟不得组织、煽动经营者统一上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景区、餐饮酒店、线上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力度。对查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留消费票据、价签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受理、及时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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