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消防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放宽准入,深化改革
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原则,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开业前检查。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审批“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依申请办理,服务不缺位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于主动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的上述场所,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检查、出具法律文书,确保服务不缺位、标准不降低。
底线思维,严管严控
坚持“放权不放责”,将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要指导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隐患自查自改,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