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安徽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公告,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具体如下: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失业保险经办提质增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61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明确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基金预算管理等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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