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滁州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结果的通知(二)
根据《安徽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9月30日、10月8日体检结果(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程序,相关事项由招录机关通知。
二、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可于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择日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2415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303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滁州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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