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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曝光!这些违规违法,滁州人别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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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六安
近日
微信安全中心发布了
《针对微信个人账号发布
违禁品售卖信息行为的治理公告》,
明确用户通过朋友圈、视频号、
直播等网络形式
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
属违规行为。

烟草宣传、非法信贷等内容
均属违规


公告称,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个人账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罚:


对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对违规账号,将视情节对该微信账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停及永久封停处罚。


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烟草、电子烟宣传,性保健品等“黑五类”,催情迷药等管制药品,外挂、假证等黑灰产,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非法信贷内容。

微信朋友圈违规发布外挂、假证等黑灰产示例。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请第一时间投诉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用户通过朋友圈、视频号、直播等网络形式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属违规行为;
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法违禁品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行政处罚。
同时也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信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用户如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进行投诉,携手共建安全、健康、绿色的平台生态环境。
来源:微信安全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江日报、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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