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得知行动不便的90岁高龄老人白天独居家中,竟然仗着老人无力反抗,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入室抢夺财物。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性质恶劣的抢夺罪案件,被告人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2月的一天上午,92岁的刘老独自在公园遛弯时碰到了主动与其搭讪的沈某,通过攀谈,沈某得知刘老不仅日常行动不太方便,且白天儿子儿媳上班后都只有他一人在家。
因为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沈某在与刘老攀谈一番后主动提出送刘老回家。热情的沈某让刘老无从拒绝,遂由着沈某把自己送回了位于定远县某小区内住所。送刘老回家过程中,想到老人所说白天只有他一人在家,沈某暗自记下路线,并动起了歪心思。10天后的下午3点,沈某凭着记忆再次前往并进入刘老住所,刘老以其儿子马上回来为由让沈某离开,沈某却对刘老的制止无所畏惧,翻动其放在床上的棉袄搜寻财物,见床头有现金人民币2600元便公然抢取,并从刘老家迅速逃离。
次日,沈某即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民警为刘老追回损失1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公然抢夺无力反抗的老年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具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刑事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对沈某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来源:定远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