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1]11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1]47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5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
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7月26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为:
2021年7月19日8时至2021年7月28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四)地块成交后,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在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后,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出让合同;在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批准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1223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帐 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帐 号:1213 0001 0400 11372
(三)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四)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五)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21年6月28日
来源:来安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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