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网社区_滁州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7806|回复: 0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现金买房被拒收?央行: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5-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社会公众在遇到拒收现金的行为可依法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详情如下:


d1da3919efb43015da3e6b053bfad94e.png

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1年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违法事实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燃气费、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营业场所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游乐场售票窗口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票、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等。


处罚显示在买房这样的大事上,也不能拒收现金。此次央行对昌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5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a018f2769a3a83503b59077cfe379a15.png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嗨滁网 ( 皖B2-20180001 )

GMT+8, 2025-9-20 19:07 , Processed in 0.11801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