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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滁州一人威胁恐吓向他人索要263万元,之后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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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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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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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1-3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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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22点,天长市法院第二审判庭灯火通明,随着审判员周家亮敲响法槌,宣布“现在休庭!”,一场持续6.5个小时庭审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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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被告人赵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天长法院公开审理,庭审现场直播。天长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5月,经赵某介绍,被害人黄某、殷某收购了被害人余某经营的某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园林公司”)部分股权。2016年,被害人李某、袁某入股园林公司。此后,园林公司中标多个绿化工程项目。赵某认为园林公司已盈利,多次带人到该公司索要好处费,遭拒。为此,赵某多次到园林公司采取滋扰、辱骂、恐吓等方式, 并打探园林公司承建工程质量问题,扬言不给钱就举报,以此施压。


    2016-2018年间,余某等人被逼无奈,陆续通过公司和个人账户转账145万元给赵某,并签下118万元欠条一张。2019年7月,赵某因害怕主动退回145万元赃款。同年8月,赵某被当地公安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敲诈勒索事实详细询问了赵某。期间,法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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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结束后,赵某被还押,法庭将另行定期宣判。信息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来源:天广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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