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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即日起,滁州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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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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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1-2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小柒007 于 2020-11-27 09:36 编辑

    南谯区关于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校园贷、套路贷等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区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放贷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
    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进行非法金融放贷行为。

    打击违法违规向居民群众发放高息贷款行为。

    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收取高额利息(费用)为目的的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打击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故意发放违法违规贷款行为。

    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暴力催收贷款行为。

    打击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放贷行为。

    打击其他未取得金融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或组织(包括财务咨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从事放贷或者未经依法许可从事金融信息中介服务的违法行为。

    打击地方金融领域的其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二、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以上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对于举报、提供的真实线索公安机关、金融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按照《南谯区金融风险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标准,同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热线: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南谯区地方金融监管局:0550-3919136。

    信函投寄、来访地址: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二楼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南谯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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