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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限期15日!请这32人主动到滁州这里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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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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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0-1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公告(2020年第四批)

    为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有效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在X014线(来水路)10K+500M和S435大英动态卡点10K+000M两处设置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卡点,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不停车检测,自动识别车辆轴数和总重,形成相应电子数据。公路管理机构将检测数据作为电子证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将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电子自动检测车辆超限运输情况予以公告。

    请以下公告车辆的车主(公司)自此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省道312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启动联合惩戒程序。同时,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理地址:来安县水口治超监管点(省道312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临时办公点)

    联系电话:0550-5609336  
    特此公告。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来安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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