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是我们身边常见的事可是如何化解矛盾却成为了千古难题
近日定远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因为婆媳矛盾引发的故意损坏财物案
日前,定远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家儿媳妇把家里的东西砸了,还打伤了人。接到报警后,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通过报警人的叙述,以及对周边群众的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报警人的妻子李某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儿媳妇周某发生了争吵,由于双方情绪激动,一气之下两人便动了手。之后,周某便把婆婆家里的电视机等物品砸坏。眼看情况愈演愈烈,报警人无奈之下才报了警。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周某对自己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其婆婆李某的伤情并未达到轻微伤情。同时,被损坏的物品经过定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1537元人民币。
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因故意损坏财物和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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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蜀黍提醒,婆媳之间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千万不要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扰乱家庭的美好、宁静!
来源:定远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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