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竞买人资格
第1-3号宗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宗地仅接受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同时竞得。竞买人(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具有国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并须在国内开发自持并自主整体运营2个以上(含2个)综合购物中心,且其中至少有一个综合购物中心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且须具备自主开发和运营四星级及以上饭店的经验。并由琅琊区政府负责对三宗地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第4-9号宗地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0年7月21日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拍卖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挂牌竞价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10时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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